一、狂犬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102)年9月10日發布新聞稿,臺東縣動物防疫所證實,臺東出現1隻1個半月幼齡
家犬感染狂犬病,為首例犬隻狂犬病確診案例。
二、本部呼籲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務必注意防範及提高警覺,持續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山區中小學評估校園圍籬之建置:位於山區且有野生動物入侵之虞的學校,請縣市政府自行評估是否建置圍籬
或圍網,以防止鼬獾等野生動物進入校園。
(二)加強衛教宣導:
1、衛教宣導內容:包括遵守二不一要(不要棄養家中寵物,不要捕捉或接觸野生動物,要攜帶家中犬貓施打疫
苗),如遭動物抓咬傷,應儘速就醫並接種疫苗,並謹記4口訣,1記:保持冷靜記住動物特徵、2沖:用大量
清水、肥皂沖洗傷口並用優碘消毒、3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施打疫苗、4觀: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
0日。
2、融入活動或課程教學:運用狂犬病相關教材,將防治觀念融入教學,如國中小「健康與體育」及高中職「健
康與護理」等課程。另亦鼓勵大專校院於健康相關通識課程融入狂犬病防治知識。
(三)擬訂校外教學應變措施:如未有適當防護措施及必要,避免至狂犬病發生或有疑慮地區進行校外教學。
(四)規劃相關防護措施,視實際需要請地方政府、鄉鎮市公所、當地動物防疫或環境保護機關協助處理。
(五)強化校園環境安全與清潔:
1、校園環境整理:全面檢視、確認環境整理(校內、學校附近環境)及餐飲衛生,定期進行病媒防治措施,廚餘
桶請加蓋,加強排水溝暢通、清潔與雜草清除,避免野生動物或流浪犬、貓等到校覓食或藏匿。
2、校園安全維護:建議中、小學成立校園巡查防護隊,由學校人員及志工、退休教師組成,每日不定期巡查校
園環境;若發現校內或臨近社區有異常行為之野生動物,請地方政府、鄉鎮市公所、當地動物防疫或環境保
護機關協助處理。
(六)地方政府抽訪學校整備情形:縣市教育局、處對於山區學校,應加強抽訪狂犬病防治整備措施。
(七)落實校園犬、貓管理:
1、完成狂犬病疫苗施打之犬、貓應配戴頸牌、頸圈等以利辨識,未完成施打疫苗並配戴頸牌之犬、貓,不得留
置於校園。
2、各校如開放校外人士攜帶寵物進入校園,應要求繫狗鍊(項圈應註記已作防疫注射)、使用犬、貓專用手提箱
籠,犬隻應戴口套(罩)。
(八)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若校園有發現動物為狂犬病確定病例或教職員工生遭疑似狂犬病動物咬傷,應指定專人
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
(九)落實遭動物抓咬傷後之處置:若教職員工生遭野生動物或野犬、貓抓咬傷,除以大量清水、肥皂沖洗傷口及用
優碘消毒,並立即送往鄰近的狂犬病疫苗儲備醫院(未成年之學生同時通知家長),依據醫師診斷及評估,施予
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及暴露後疫苗接種(依時程完整接種暴露後疫苗共5劑,當天接種第1劑及第3、7、14及28天
施行)、預防破傷風及其他必要的感染預防措施。學校亦應隨時與醫院及教育、衛生、農業主管機關保持聯繫
,持續關心與了解遭抓咬傷的教職員工生健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