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該局102年7月29日林育字第102750849號函辦理。
二、請轉知禁止遊客攜帶寵物進入國家森林遊樂區及平地森林園區,另請宣導登山健行活動勿攜帶寵物同行並避免接
觸或餵食野生動物,若發現鼬獾等野生動物屍體應立即通報當地防疫單位。
三、檢附狂犬病相關說明1份,相關說明及宣導短片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
四、其餘事項詳見附件該局來函,倘有疑問請洽該局王小姐,電話:02-23515441分機339。